内江住房公积金工作 2025年第4期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刊
编者按:《内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助力解决住房问题,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启动专项解读活动。本期聚焦灵活就业缴存人贷款问题答疑解惑。
一、哪些地区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申请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分为两类情况:
(一)在川渝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二)除川渝地区外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不能作为贷款主申请人,仅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为主申请人配偶)申请贷款。
二、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灵活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二)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自缴存的第一笔资金当月起连续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若账户存在封存或断缴,需从续缴的第一笔资金当月起连续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
(三)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使用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灵活就业缴存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实行“长存多贷、多缴多贷”,需结合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最终可贷额度取“计算公式结果”与“限额标准”的最小值。具体如下:
(一)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 ×余额倍数×缴存月系数;
1.余额倍数:与内江市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规定一致,为20倍;
2.缴存月系数:连续缴存满6个月(含)未满12个月为0.5;满12个月(含)未满24个月为0.8;满24个月及以上为 1;
(二)其他条件: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剩余价款,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还贷能力系数”需小于0.5,还贷能力系数=(家庭月均负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家庭月均收入。
四、夫妻双方既有单位缴存又有灵活就业缴存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怎么算?
答:需按双方各自的贷款额度计算规则分别计算可贷额度,再将两者额度相加,最终总额不得超过内江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五、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个人收入如何认定?
答:以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公积金的 “月缴存基数” 作为收入认定依据,且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年内江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
计算公式:月缴存基数=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个人账户余额÷灵活缴存月数÷15%。
六、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与谁共同申请?所购房屋产权人有要求吗?
答: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一)共同申请人要求:仅限借款申请人的配偶,不可添加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房屋产权人要求:所购房屋的产权人仅限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不可登记其他人员姓名。
七、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贷款购买第几套住房?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八、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一)家庭(夫妻双方)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二)家庭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时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三)家庭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九、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且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根据借款申请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三)再交易房贷款申请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40年(含40年);
(四)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年限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的最长贷款年限。
十一、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一)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
(二)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房龄在五年以内的(含),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房龄在五年以上,二十年以内的(含),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房龄在二十年以上,三十年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房龄超过三十年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十二、有哪些情况会导致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被拒?
答:申请人家庭(夫妻双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二)目前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
(三)不符合内江市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
(四)存在内江市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规定中“不予贷款”的其他情形(如所购买的再交易房房龄超30年上限的)。
十三、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什么标准执行?
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与内江市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致。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为:首套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2.1%,5年以上利率2.6%;第二套贷款,5 年以下(含5年)利率2.525%,5年以上利率3.075%。若遇利率调整,已发放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十四、灵活就业缴存人从异地转到内江缴存后,原异地的公积金余额能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吗?
答:若原异地缴存时间与在内江市的灵活缴存时间 “连续”(无断缴或封存间隔),则原异地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余额可合并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范围;若时间不连续,则原异地余额不纳入计算。
十五、内江市单位缴存职工转成灵活就业缴存人后,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余额能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吗?
答:可以。内江市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与现灵活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共同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范围。
十六、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答:可以。灵活就业缴存人连续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并符合商转公贷款的相关规定,就能够申请商转公贷款。
十七、如何准确了解灵活就业缴存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可携夫妻双方身份证、征信报告到中心贷款窗口进行贷款额度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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