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公积金缴存 / 正文

内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解读

日期:2025-07-31 17:05:40
分享:

     《内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八届第8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缴存对象

      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非全日制、自由职业、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包括港澳台依法定居四川省人员和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例: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家庭帮工、流动摊贩、个体经营者、网络主播、特色产业从业人员(种植、养殖)、自由职业者等均为灵活就业人员。

        二、账户设立

        1.开户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渠道办理开户手续,并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内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

        2.开户要求:同一个缴存人在全国只能拥有一个正常缴存账户。

       例:张某在其他市(州)有一个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就不能在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

       例:李某在其他市(州)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已封存,可在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缴存管理 

      1.缴存方式:灵活就业缴存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定期缴存、自由缴存或一次性缴存三种缴存方式中自主选择一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是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的整数资金。当期未足额缴存的,视为断缴,不得补缴。

      ①定期缴存:按照缴存频次分为按月缴存、按季缴存、按半年缴存三种模式,只可银行代扣。缴存人应按时将自主确定的缴存金额足额存入本人一类银行卡内,由银行在缴存频次时间内定时一次性划扣。若本人卡内余额不足导致未划扣成功的,内江公积金微信服务号“一对一”推送信息提醒。

       例:缴存人甲于2025年8月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选择定期缴存中的按月缴存,若本人卡内余额充足,开户当日银行自动划扣;若本人卡内余额不足导致当月末未划扣成功的,当月末,内江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推送信息提醒。9月1日银行将进行第二个月的划扣,后期划扣时间以此类推。

       例:缴存人乙于2025年8月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选择定期缴存中的按季缴存,若本人卡内余额充足,在2025年8月开户当日,银行一次性自动划扣;若本人卡内余额不足导致在缴存时间内未划扣成功的,2025年10月末,内江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推送信息提醒。2025年11月1日,银行将进行第二个季度的划扣,后期划扣时间以此类推。

       例:缴存人丙于2025年10月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选择定期缴存中的按半年缴存,若本人卡内余额充足,在2025年10月开户当日,银行一次性自动划扣;若本人卡内余额不足导致在缴存时间内未划扣成功的,2026年3月末,内江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推送信息提醒。2026年4月1日,银行将进行第二个半年的划扣,后期划扣时间以此类推。

      ②自由缴存:是指不定期不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只可自主缴存。

      例:若缴存人甲选择自由缴存,需本人通过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服务号进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线上缴存。

     ③一次性缴存:是指按年缴存,一次性缴存一个汇缴年度(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银行代扣,也可自主缴存。

     例:缴存人甲于2025年11月申请开户选择由银行代扣一次性缴存,若本人卡内余额充足,在2025年11月开户当日,银行一次性自动划扣;若本人卡内余额不足导致在缴存时间内未划扣成功的,2026年10月末,内江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推送信息提醒。2026年11月1日,银行将进行第二个汇缴年度的划扣,后期划扣时间以此类推。

     例:缴存人乙于2025年11月申请开户选择自主一次性缴存,需本人在2025年11月开户日-2026年10月31日期间内通过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服务号进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线上一次性缴存。

      2.缴存金额: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需在我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上下限区间内,单次最低缴存额不得低于我市当年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额标准。一个汇缴年度(开户月起12个月)内应完成当前年度的汇缴,不得跨汇缴年度汇缴、补缴,否则视为断缴。

     2025年最低月缴存额: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最低缴存比例10%=220元。

     2025年最高月缴存额: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953.33元/月*3倍*最高缴存比例24%=5726元。

     例:缴存人甲选择最低月缴额标准按季定期缴存,每季度缴存金额为660元(220元*3个月)。

     例:缴存人乙从2025年8月申请开户选择最低月缴额标准按自由缴存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单次最低缴存金额为220元,到2026年7月31日,需缴足本汇缴年度金额,年度缴存总额须达到最低年缴存额标准2640元(220元*12个月)。

    例:缴存人丙从2025年10月申请开户以缴存额上限标准选择一次性缴存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到2026年9月30日,需在本汇缴年度内任意时间点一次性缴存68712元(5726元*12个月)。

     3.缴存收益: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计息方式、利率标准计息。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计息。

    4.抵扣个税: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依法在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缴存人甲在一个自然年度(1-12月)缴存住房公积金8000元,该8000元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 提取管理

     灵活就业缴存人与我市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即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内市公积金管发〔2025〕1号)文件规定,以购房、首付、租房、大修、增设电梯、重大疾病、重大灾害、低保、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情形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此外,灵活就业缴存人若在我市未申请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终止缴存并销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含利息)。

    五、贷款管理

     1.贷款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申请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且自第一笔资金缴存起连续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若账户存在封存或断缴,需从续缴后第一笔资金缴存起连续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

       例:缴存人甲于2025年8月开始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2026年1月即可申请贷款;若2026年1月账户封存或断缴,3月重新缴存,则需从3月起重新连续缴存6个月,最早 2026年8月可申请贷款。

      2.贷款政策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首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房屋套数认定、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均参照我市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①最高贷款额度: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且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②首付比例: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30%。

      ③还贷能力系数:家庭月均负债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除以家庭月均收入的比例需小于0.5。即家庭月均负债(含本次申请贷款)不得超过家庭月均收入的50%。​

     ④房屋套数认定:以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依据。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房认定;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二套房认定。

     ⑤贷款期限:根据借款申请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⑥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执行标准为: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2.1%,5年以上利率2.6%;第二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 年以下(含5年)利率2.525%,5年以上利率3.075%。若遇利率调整,已发放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