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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房贷款服务指南

日期:2025-09-26 15: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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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38891
0832-2029771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268323
0832-2077802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服务内容 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期房、现房)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87-89号窗口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8774)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60515)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8233959)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审批: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申请审批。
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信用良好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退休期间,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及配偶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未超过两次,且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
5.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贷款申请书                   原件1份(中心提供统一表格)
2.夫妻双方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未婚签署:未婚声明书        原件1份(中心提供统一表格)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还款银行卡                          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1份
注:借款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前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贷款额度试算,其中线下到中心贷款窗口进行试算时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借款人配偶无公积金缴存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1份,若收入超过上年度平均工资,则需提供一年银行工资流水原件1份;异地贷款申请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准备近2年社保明细原件1份。
办理流程 (一)期房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窗口提交贷款申请相关资料,进行面谈面签;
2.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复审、审批;
3.办理抵押: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开发企业缴交保证金;
4.贷款发放:发放贷款。
(二)现房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窗口提交贷款申请相关资料,进行面谈面签;
2.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复审、审批;
3.产权过户:借款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产权过户);
4.办理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5.贷款发放:发放贷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和规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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