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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办事指南

日期:2025-08-16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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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间、地点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54950)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8233959)

二、受理条件

1.缴存单位因合并 、分立、撤销或破产的; 2.缴存人与缴存单位中断工资关系;
3.缴存人与缴存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
 
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50号)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710号)再次修订)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五、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各业务网点窗口办理

六、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窗口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完成
2、经办人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交相关资料→中心审核→完成  
 
手机端:https://www.njsgjj.cn/ispwapnew/
 
电脑端:https://www.njsgjj.cn/isp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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