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租房提取”及“亮码可办”功能优化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1 15: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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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川建金管函〔2023〕20号)要求,取消有关租房提取证明材料,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要求的通知》(川建金函〔2023〕2530号)要求,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通过系统对接将《个人信息表》相关数据嵌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提升业务办理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二、服务要求
2023年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住房事务保障中心获取缴存职工的住房登记信息及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实现租住住房提取业务线上办理,并取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现为减轻缴存职工租房经济压力,满足多元化需求,中心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川建金管函〔2023〕20号)要求调整了租房提取频次,从原按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可按月、季、半年、一年灵活提取。伴随业务办理模式的调整,中心对相关业务办理功能和共享数据的具体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故须对柜面业务系统以及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进行功能改造,并对“网上办”“掌上办”功能所依赖的共享数据接口进行调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3〕29号)要求,2023年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可在线查验缴存人《个人信息表》中缴存、贷款等相关信息,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的“亮码可办”。现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结合中心自身实际,将“亮码可办”相关功能集成进入自建系统,具体内容如下。
(一)“亮码可办”相关数据接口开发。
(二)“亮码可办”查询、核验、记录等外联功能开发。
(三)“亮码可办”在贷款、提取、网厅、微信公众号中的应用程序开发。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川建金管函〔2023〕20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要求的通知》(川建金函〔2023〕2530号)。
四、预算金额
20 万元。
五、报名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 2024.11.21 9:00 到 2024.11.28 17:00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报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二楼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老师,18181615020)
六、磋商文件
详见附件
http://www.njsgjj.cn/uploadfile/2024/1121/“租房提取”及“亮码可办”功能优化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川建金管函〔2023〕20号)要求,取消有关租房提取证明材料,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要求的通知》(川建金函〔2023〕2530号)要求,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通过系统对接将《个人信息表》相关数据嵌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提升业务办理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二、服务要求
2023年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住房事务保障中心获取缴存职工的住房登记信息及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实现租住住房提取业务线上办理,并取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现为减轻缴存职工租房经济压力,满足多元化需求,中心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川建金管函〔2023〕20号)要求调整了租房提取频次,从原按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可按月、季、半年、一年灵活提取。伴随业务办理模式的调整,中心对相关业务办理功能和共享数据的具体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故须对柜面业务系统以及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进行功能改造,并对“网上办”“掌上办”功能所依赖的共享数据接口进行调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3〕29号)要求,2023年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可在线查验缴存人《个人信息表》中缴存、贷款等相关信息,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的“亮码可办”。现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结合中心自身实际,将“亮码可办”相关功能集成进入自建系统,具体内容如下。
(一)“亮码可办”相关数据接口开发。
(二)“亮码可办”查询、核验、记录等外联功能开发。
(三)“亮码可办”在贷款、提取、网厅、微信公众号中的应用程序开发。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川建金管函〔2023〕20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要求的通知》(川建金函〔2023〕2530号)。
四、预算金额
20 万元。
五、报名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 2024.11.21 9:00 到 2024.11.28 17:00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报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二楼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老师,18181615020)
六、磋商文件
详见附件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2024年11月21日
http://www.njsgjj.cn/uploadfile/2024/1121/“租房提取”及“亮码可办”功能优化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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