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动作为解决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
日期:2023-06-14 1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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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扎实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从“群众找服务”到“主动送服务”转变,精准对接群众多种需求,持续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从2023年4月11日起,新增一次性付款购房可凭网签备案合同和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提取方式,为缴存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选择方式,切实减轻缴存职工经济压力。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破解群众难事。在深入企业、楼盘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收集到缴存职工关于能否凭不动产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否提取首付等方面问题,对此中心予以高度重视,客观审视现阶段资金流动性趋势、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借鉴省内其他市(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及做法,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充分研判一次性付款购房凭网签备案合同提取和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提取方式的可行性。二是规范提取使用,维护合法权益。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的宣传力度,增强缴存职工法治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加强联动,买卖双方申请撤销商品房网签备案时,须将所提取的资金全额退还中心,中心准予签章后才能办理撤销备案,从源头上管控,有效杜绝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新增提取方式,减轻经济压力。政策调整后,一次性付款购房的缴存职工可选择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选择偿还购房本息或首付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提取方式,缓解经济压力,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住房消费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已为36户职工办理一次性付款购房凭网签备案合同提取,提取金额达618.68万元;为6户职工办理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达6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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