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日期:2023-03-28 14: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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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实填报完成《内江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全面披露了2022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运行情况,总结了中心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一、缴存情况
(一)公积金缴存额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2年,新开户单位260家,新开户职工2.37万人,实缴单位2374家,同比增长4.63%;实缴职工14.65万人,同比下降2.33%(受疫情影响的部分企业申请缓缴,实缴人数较去年有所下降);缴存额26.72亿元,同比增长3.33%。2022年末,缴存总额228.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4%;缴存余额101.84亿元,同比增长9.41%。
近五年来,公积金缴存额总体呈上升趋势,增长趋势较为平稳,2022年受疫情影响,增长率有所下降。
(二)新开户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9年,公积金新开户人数较多,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开始新开户人数增长逐渐减缓,但总体呈上升趋势。
二、提取情况
(一)提取额占缴存额的比重较大
2022年,5.5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97亿元,同比增长8.2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25 %。提取总额126.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1%。
(二)对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提取金额以住房消费提取为主,住房消费提取13.29亿元,占总提取额的73.96%,其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2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29%,租赁住房占2.44%。
今年中心对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由原6000元/年调整为9600元/年;共3936名缴存职工享受提高租住住房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3015.13万元。
(三)公积金提取主要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体

提取金额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6.16%,高收入仅占3.84%,可以看出,公积金提取主要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体,为中低收入职工减轻了偿还贷款压力。
三、贷款情况
(一)2022年贷款发放有所减少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万笔13.78亿元,2022年受疫情影响,贷款额较往年有所减少。
(二)贷款主要为购买中小户型新房


在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中,贷款职工购买新房占比92.37%,且97.79%的贷款笔数为中小户型。
(三)公积金贷款为中青年职工解决了购房刚需

2022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中,93.3%的职工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发放时年龄分段,30岁(含)以下占比41.61 %,30岁-40岁(含)占比35.97 %,40岁-50岁(含)占比16.52%,50岁以上占比5.89%,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主要为20-40岁人群,公积金贷款为中青年职工解决了购房刚需。
四、增值收益
(一)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2022年,业务收入32242.59万元,同比增长8.82%。存款利息收入2322.59万元,同比增长24.81%,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9918.85万元,同比增长7.76%,其他收入1.16万元。业务收入近年来一直稳步增长。
(二)增值收益逐年递增
增值收益16219.19万元,同比增长7.97%。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近年来增值收益逐年递增。
五、风险管理
(一)个贷率平稳回落,资金流动风险得到控制

2022年年末,中心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为90.52 %,由上图可以看出,中心通过综合施策,避免出现资金流动风险,近四年来个贷率持续下降,风险防范能力有所提升。
(二)多措并举做好逾期风险防控工作
2022年住房公积金逾期率为0.24‰,较上年增加0.19个千分点。2022年因疫情影响等原因,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较上年有所上升,但仍控制在安全范围。中心“减存量、控增量”,继续强化贷后跟进,建立逾期贷款清收台账,针对不同层级的风险,分别采取电话、短信、上门、发送书面《逾期催收通知书》、送达《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催收跟进,切实做好逾期贷款风险防控工作。
(三)银行账户精简,防范资金运作风险
2022年中心完成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精简银行账户50个,达到聚合资金、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六、惠民措施
(一)实现租住住房、本市职工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全程网办
6月,实现租住住房、本市职工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全程网办。缴存职工只需上传身份证、结婚证、本市不动产权中心和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查询等相关资料原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也减轻了临柜压力。2022年网上办理租住住房合计提取766户,提取金额607.75万元;网上办理本市职工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息合计提取443户,提取金额1278.25万元。
(二)实现省内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全程网办
10月底,通过充分运用“银证通”平台,实现在四川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商业贷款本息(试运行)提取业务全程网办。缴存职工只需上传身份证、贷款合同、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银行卡等提取要件办理提取业务,进一步了优化了业务流程,精简了办事时限,减少了缴存职工在中心和银行间“重复跑、往返跑”,提升了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全程网办合计提取603户,提取金额1354.11万元。
(三)实施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减轻压力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过难关,更好的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中心于2022年5月31日印发《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内市公积金发〔2022〕5号),对提取、贷款等政策做了一定的调整,调整如下:
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降缴或缓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直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022年12月。期满后,降低缴存比例企业应当恢复到规定标准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并向中心报备补缴方案。累计为6家企业366人办理缓缴,缓缴金额111.12万元。
2.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缓缴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缓缴的企业,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申请贷款时,本市缓缴企业的缴存职工无需提供缓缴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复缓缴的相关证明。累计缓缴企业职工发放贷款1笔,发放金额31万元。
3.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
对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受疫情影响中心同意缓缴企业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通知出台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的,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迟还款申请(原则上应在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以上提出申请)。经中心批准后,可延迟归还贷款,延迟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且不超过本项贷款最后一期还款日。延迟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还款日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迟还款申请导致逾期的,由本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征信调整申请,各受委托银行发起征信异议。累计受理延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5笔。
(四)为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2年10月8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于9月30日发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要求,对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3.75%保持不变。
(五)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2022年6月,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 内江市税务局内江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关于印发<促进内江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内住建局〔2022〕143号),文件中作了部分阶段性调整,政策施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具体调整如下:
1.提高租住住房提取额度
对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由原6000元/年调整为9600元/年。2022年,共3936名缴存职工享受提高租住住房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3015.13万元。
2.加大对人才安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符合内江市关于人才安居相关政策的人才凭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低至不低于20%,截止2022年底我市共办理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19笔,共计放款959.4万元。
3.加大对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双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的政策执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低至不低于20%,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13笔,共计放款552.8万元。
一、缴存情况
(一)公积金缴存额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2年,新开户单位260家,新开户职工2.37万人,实缴单位2374家,同比增长4.63%;实缴职工14.65万人,同比下降2.33%(受疫情影响的部分企业申请缓缴,实缴人数较去年有所下降);缴存额26.72亿元,同比增长3.33%。2022年末,缴存总额228.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4%;缴存余额101.84亿元,同比增长9.41%。
近五年来,公积金缴存额总体呈上升趋势,增长趋势较为平稳,2022年受疫情影响,增长率有所下降。
(二)新开户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9年,公积金新开户人数较多,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开始新开户人数增长逐渐减缓,但总体呈上升趋势。
二、提取情况
(一)提取额占缴存额的比重较大
2022年,5.5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97亿元,同比增长8.2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25 %。提取总额126.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1%。
(二)对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提取金额以住房消费提取为主,住房消费提取13.29亿元,占总提取额的73.96%,其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2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29%,租赁住房占2.44%。
今年中心对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由原6000元/年调整为9600元/年;共3936名缴存职工享受提高租住住房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3015.13万元。
(三)公积金提取主要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体

提取金额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6.16%,高收入仅占3.84%,可以看出,公积金提取主要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体,为中低收入职工减轻了偿还贷款压力。
三、贷款情况
(一)2022年贷款发放有所减少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万笔13.78亿元,2022年受疫情影响,贷款额较往年有所减少。
(二)贷款主要为购买中小户型新房


在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中,贷款职工购买新房占比92.37%,且97.79%的贷款笔数为中小户型。
(三)公积金贷款为中青年职工解决了购房刚需

2022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中,93.3%的职工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发放时年龄分段,30岁(含)以下占比41.61 %,30岁-40岁(含)占比35.97 %,40岁-50岁(含)占比16.52%,50岁以上占比5.89%,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主要为20-40岁人群,公积金贷款为中青年职工解决了购房刚需。
四、增值收益
(一)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2022年,业务收入32242.59万元,同比增长8.82%。存款利息收入2322.59万元,同比增长24.81%,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9918.85万元,同比增长7.76%,其他收入1.16万元。业务收入近年来一直稳步增长。
(二)增值收益逐年递增
增值收益16219.19万元,同比增长7.97%。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近年来增值收益逐年递增。
五、风险管理
(一)个贷率平稳回落,资金流动风险得到控制

2022年年末,中心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为90.52 %,由上图可以看出,中心通过综合施策,避免出现资金流动风险,近四年来个贷率持续下降,风险防范能力有所提升。
(二)多措并举做好逾期风险防控工作
逾期情况表 (单位:笔、万元)
逾期3-5期 | 逾期6期及以上 | |
笔数 | 14 | 11 |
金额 | 5.8 | 212.76 |
2022年住房公积金逾期率为0.24‰,较上年增加0.19个千分点。2022年因疫情影响等原因,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较上年有所上升,但仍控制在安全范围。中心“减存量、控增量”,继续强化贷后跟进,建立逾期贷款清收台账,针对不同层级的风险,分别采取电话、短信、上门、发送书面《逾期催收通知书》、送达《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催收跟进,切实做好逾期贷款风险防控工作。
(三)银行账户精简,防范资金运作风险
2022年中心完成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精简银行账户50个,达到聚合资金、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六、惠民措施
(一)实现租住住房、本市职工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全程网办
6月,实现租住住房、本市职工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全程网办。缴存职工只需上传身份证、结婚证、本市不动产权中心和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查询等相关资料原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也减轻了临柜压力。2022年网上办理租住住房合计提取766户,提取金额607.75万元;网上办理本市职工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息合计提取443户,提取金额1278.25万元。
(二)实现省内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全程网办
10月底,通过充分运用“银证通”平台,实现在四川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商业贷款本息(试运行)提取业务全程网办。缴存职工只需上传身份证、贷款合同、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银行卡等提取要件办理提取业务,进一步了优化了业务流程,精简了办事时限,减少了缴存职工在中心和银行间“重复跑、往返跑”,提升了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全程网办合计提取603户,提取金额1354.11万元。
(三)实施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减轻压力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过难关,更好的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中心于2022年5月31日印发《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内市公积金发〔2022〕5号),对提取、贷款等政策做了一定的调整,调整如下:
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降缴或缓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直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022年12月。期满后,降低缴存比例企业应当恢复到规定标准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并向中心报备补缴方案。累计为6家企业366人办理缓缴,缓缴金额111.12万元。
2.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缓缴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缓缴的企业,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申请贷款时,本市缓缴企业的缴存职工无需提供缓缴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复缓缴的相关证明。累计缓缴企业职工发放贷款1笔,发放金额31万元。
3.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
对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受疫情影响中心同意缓缴企业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通知出台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的,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迟还款申请(原则上应在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以上提出申请)。经中心批准后,可延迟归还贷款,延迟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且不超过本项贷款最后一期还款日。延迟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还款日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迟还款申请导致逾期的,由本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征信调整申请,各受委托银行发起征信异议。累计受理延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5笔。
(四)为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2年10月8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于9月30日发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要求,对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3.75%保持不变。
(五)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2022年6月,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 内江市税务局内江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关于印发<促进内江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内住建局〔2022〕143号),文件中作了部分阶段性调整,政策施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具体调整如下:
1.提高租住住房提取额度
对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由原6000元/年调整为9600元/年。2022年,共3936名缴存职工享受提高租住住房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3015.13万元。
2.加大对人才安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符合内江市关于人才安居相关政策的人才凭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低至不低于20%,截止2022年底我市共办理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19笔,共计放款959.4万元。
3.加大对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双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的政策执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低至不低于20%,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13笔,共计放款552.8万元。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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