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办事指南
日期:2023-07-20 14: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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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间、地点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54950)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8233959)
二、受理条件
1、单位正常汇缴
2、单位正常补缴
三、办理材料
单位正常汇缴
无需资料,单位经办人在网厅申报即可
单位正常补缴
1.加盖单位印章的补缴情况说明
2.补缴月的在职证明
3.原计算错误的工资表和更正后的工资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五、办理方式
网厅、现场办理
六、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窗口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完成
2、经办人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交相关资料→中心审核→完成
地址: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地点: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54950)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8233959)
二、受理条件
1、单位正常汇缴
2、单位正常补缴
三、办理材料
单位正常汇缴
无需资料,单位经办人在网厅申报即可
单位正常补缴
1.加盖单位印章的补缴情况说明
2.补缴月的在职证明
3.原计算错误的工资表和更正后的工资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五、办理方式
网厅、现场办理
六、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窗口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完成
2、经办人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提交相关资料→中心审核→完成
地址: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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