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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日期:2023-07-20 14: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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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类型 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事项子类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咨询电话 0832-12329, 0832-2039432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受理条件
未冻结、最近12个月内无其他业务支取,再次支取间隔12个月,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
 
受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54950)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8233959)

 
应用场景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办理时限 异地办理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办理材料
(一)线上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内江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线上渠道申请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①提取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以及借款人为配偶的或夫妻共为借款人的,应同时提交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②提取人有银联标识的一类银行卡(建议: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储银行、四川农商行)  
     
(二)线下办理(申请人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办理):
①提取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以及借款人为配偶的或夫妻共为借款人的,应同时提交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②提取人有银联标识的一类银行卡(建议: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储银行、四川农商行)
③办理地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匀需传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5个工作日内对办理结果给予回复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建办发[2022]8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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