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9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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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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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9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9
第四部分 附件 32
第五部分 附表 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支出决算表 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主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业务管理
抓实缴存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扩面。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向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积极推动企业建制。到大千园广场开展“住房公积金 安居惠民生”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认同度,为缴存扩面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成果展、川渝城乡建设博览会、拍摄跨省通办便民服务小视频等,生动形象地向社会展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成果和便民利民惠民政策。二是加强缴存监督。建立催缴机制,定期清理单位缴存情况,对未按时缴存的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规范账户管理。针对破产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账户清算方案,根据不同职工账户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按照中心《电子稽查白名单管理办法》,在保护好原始数据的基础上,将涉及破产改制企业的相关数据纳入白名单管理,进一步减少疑点数据,提高数据质量。
抓细使用管理。一是优化使用政策。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加还款方式,在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推出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满足贷款职工对还款方式的个性化选择需求。简化贷款流程,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环节,为贷款申请人节省评估费用。二是发挥保障功能。为住房公积金合规提取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切实缓解缴存职工在租房、还贷、购房等住房消费压力。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让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低息红利,减少购房利息支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保障功能。三是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委托贷款审查审批工作规则》,对于事实清楚、情况简单的事项以及因其它情况无法在短期内召开贷审小组会议的,可用会签审批代替会议审批,进一简化楼盘准入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抓牢资金管理。一是切实做好账套核算。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每月及时准确完成住房公积金各项会计业务,认真核对各级账目,月末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存款余额,保证账实相符,资金完整安全。二是科学合理运用资金。动态掌握资金情况,根据归集、贷款、贷款回收、支取等情况,精心测算,及时分析预测资金走向,在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运用结构,力争实现收益最大化。三是开展财务集中核算。按照符合标准、稳妥推进的原则,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经多方考察调研、多次需求论证、反复沟通衔接,制定《财务集中核算方案》和《实施计划表》,稳步有序开展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实现资金集中核算、统一支付,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提升资金效益,降低运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2.突出便民惠民,提升服务质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流程要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办事要件,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取消《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签章程序、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环节、取消收取提取业务要件资料复印件等流程要件,使业务办理更加方便快捷。二是推行业务“网上办”。发挥各类平台功能,实现业务办理由“柜台办”向“网上办”转变,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平台,实现个人信息网上查,缴存证明、贷款还清证明网上打印,提前还款、转移接续网上申请,所有归集业务和正常退休提取业务全程网办。依托“一窗通”平台,为20个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同时办理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实现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窗办结、一日办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推广“最多跑一次”。持续加强签约还贷提取业务的推广宣传力度,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增加签约还贷提取银行卡类别,推动更多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中心已与24038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签约,签约率为72.36%。
打造便民服务。一是推行便捷服务。推行“一次性购房提取、按揭还贷提取”业务在本市行政区域任一业务网点随时随地就近办,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主动联系对接,使威远县管理部成为全省前列、内江市首例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入驻的县级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一站式”完成,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丰富便民举措。设置服务引导台,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引导服务,提高了服务的精确度。优化窗口点位设置,将同类型业务窗口进行整合,推行相关业务“一窗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务。推行柜面业务提前办、延时办,提供提前服务和延时服务1200余人次。推行业务预约办,办事群众通过网上业务大厅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86人次,进一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三是提供便民设施。在业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缴存职工可自行查询打印相关信息资料,缓解柜面压力,提升效率。在前台窗口提供老花镜、纸巾、饮用水、免洗手液、口罩等便民服务物品,设置服务意见建议簿,印制业务服务指南宣传册,更好地满足临柜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的多元需求。
推行惠民服务。一是政策调整惠民。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加还款方式,在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推出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满足贷款职工对还款方式的个性化选择需求。简化贷款流程,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为贷款申请人节省评估费用。二是区域一体化发展惠民。打通区域壁垒,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与永川、荣昌、江津、铜梁、泸州等五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六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联系对接、信息快速协查、互认互贷、联动治理违规提取、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区域间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10月,内江与重庆住房公积金间信息共享累计156人次,累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157人,金额330.12万元;办理异地购房提取62笔,金额718.19万元;发放异地贷款152笔,金额5429.7万元;开出缴存证明84个。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内自同城化”,推行两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差异受理,助力“住有所居”。截至2021年10月,两市累计发放贷款147户,金额5223.1万元。三是业务跨省通办惠民。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8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避免职工两地“来回跑”,为职工节约了两地往返费用。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在门户网站开设跨省通办专栏,上传服务指南,在各业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办理,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和体验感。同时,开展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三个一百”活动,通过拍摄跨省通办小故事、讲述中心主任通过体验服务补足短板事例、评选跨省通办示范窗口,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向社会群众宣传跨省通办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目前,中心累计受理跨省通办业务3600余人次,办结率100%,好评率达100%。
3.突出规范安全,强化监督管理
强化制度监管。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修订《工作推进督导例会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电子稽查白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7个,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良好氛围。
强化稽核监管。一是完善机构设置。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完善内设机构设置,成立稽核审计科,完善内审稽核职能,确保内部监管有力执行。二是开展内部稽查。针对业务流程和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常态化开展稽核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开展专项稽查,以一次性购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17种提取类型为重点,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专项稽查,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业务监管、控制运行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同时,结合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开展稽核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电子稽查。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对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实现全面、动态监管,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电子稽查工作,对疑点数据进行排查、分析、整改,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避免产生增量数据,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电子稽查白名单管理办法》,按要求按程序将相关数据纳入白名单管理,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强化贷款监管。严控“贷前、贷中、贷后”关键节点,“贷前”防控重期房楼盘风险,严格项目审查,把好楼盘准入关,及时收押抵押权证。“贷中”防控重流程监管,强化已合作签约楼盘项目跟踪管控,与住建、房管部门建立楼盘项目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合作项目“烂尾”等风险。“贷后”防控重逾期贷款风险,抓好逾期贷款的催收清理工作,安排专人进行逾期催收,落实贷款本息归还“月月清”。截至2021年10月,我市贷款逾期率低至0.07‰。
接受外部监督。接受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账套及经费账套的全面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流程设置,提高了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中心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4.突出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项目建设。2021年是中心信息化建设年,中心计划稳步有序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及信息系统安全项目和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建设,确保核心业务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保障信息安全。积极推进电子印章系统建设,构建电子证明环境,赋予数据电文合法性,使缴存职工网上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合法便捷。有序推进自助服务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心信息系统自助服务能力,减轻临柜办理工作压力,提供便捷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稳步推进全国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及川渝无纸化接口开发项目建设,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提升线上服务能力,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强化网络安全建设。一是进行安全加固。按照相关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了部分安全加固,通过账号连续递增设置、弱口令、强制认证手段、防暴力破解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二是以演习检验安全。参加2021内江市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及川渝网络攻防演练,通过演习,未发现中心信息系统明显的安全漏洞,进一步检验了中心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强化了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了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助力服务高效便捷。不断拓展信息化手段的广度和深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一是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按要求开展了“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完成了统一组织机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办理事项名称、统一电子签章、统一四川政务服务网事项跳转办理页面、政务服务事项节日四川政务服务网受理办理以及评价、天府通办应用接入、专线网络切换等8个服务事项,为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奠定了基础,助力住房公积金服务高效便捷。二是接入 “一窗通”平台。通过调用省市场监管局“一窗通”平台接口,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纳入“一窗通”平台,实现了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可同时申报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接入公积金小程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缴存职工可通过小程序查询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在线申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5.突出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规矩,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史”书籍等内容,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推出10余项便民服务新举措,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祭扫烈士陵园 缅怀革命先烈”“守初心 明底线 筑防线”“汲取红色力量 传递红色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严格做好2名党员发展工作,建强战斗堡垒。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绷紧法纪之“弦”。三是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通过全覆盖谈心谈话,提醒和督促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自律、防微杜渐。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认真查找存在于业务流程、操作过程中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风险的发生。
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增设信息技术科、稽核管理科、综合服务科3个科室,完善相应职能职责。根据工作需求和实际,调整了编制、岗位结构比例,为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相关要求及程序完成了中层干部的提任和职工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二是提升队伍素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范管理培训、全省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培训,聘请专业老师开展服务礼仪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到德阳市、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开展业务交流,借鉴相关工作经验,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积极争先创优。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热情,积极挖掘先进典型,中心党总支获得了“内江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市本级服务窗口被评为四川“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多次被市政务服务局评为“作风效能优流动红旗”窗口,祝朝萍等6名同志被评为四川“最美公积金人”,胡丽娟等多名职工被市政务服务局评为“政务服务明星”,这些先进典型为干部职工树立了学习效仿标杆,形成了向优秀看齐、向先进靠拢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丰富活动。积极开展徒步、登顶、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富有意义的工会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内江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大型歌咏会,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在志愿服务活动走在前列,组织41人次到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15人次参加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中心特色亮点工作: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流程要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办事要件,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取消《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签章程序、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环节、取消收取提取业务要件资料复印件等流程要件,使业务办理更加方便快捷。二是推行业务“网上办”。发挥各类平台功能,实现业务办理由“柜台办”向“网上办”转变,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平台,实现个人信息网上查,缴存证明、贷款还清证明网上打印,提前还款、转移接续网上申请,所有归集业务和正常退休提取业务全程网办。依托“一窗通”平台,为20个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同时办理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实现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窗办结、一日办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推广“最多跑一次”。持续加强签约还贷提取业务的推广宣传力度,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增加签约还贷提取银行卡类别,推动更多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中心已与24038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签约,签约率为72.36%。
2.打造便民服务。一是推行便捷服务。推行“一次性购房提取、按揭还贷提取”业务在本市行政区域任一业务网点随时随地就近办,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主动联系对接,使威远县管理部成为全省前列、内江市首例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入驻的县级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一站式”完成,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丰富便民举措。设置服务引导台,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引导服务,提高了服务的精确度。优化窗口点位设置,将同类型业务窗口进行整合,推行相关业务“一窗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务。推行柜面业务提前办、延时办,提供提前服务和延时服务1200余人次。推行业务预约办,办事群众通过网上业务大厅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86人次,进一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三是提供便民设施。在业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缴存职工可自行查询打印相关信息资料,缓解柜面压力,提升效率。在前台窗口提供老花镜、纸巾、饮用水、免洗手液、口罩等便民服务物品,设置服务意见建议簿,印制业务服务指南宣传册,更好地满足临柜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的多元需求。
3.推行惠民服务。一是制度宣传惠民。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向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积极推动企业建制。到大千园广场开展“住房公积金 安居惠民生”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认同度,为缴存扩面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成果展、川渝城乡建设博览会、拍摄跨省通办便民服务小视频等,生动形象地向社会展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成果和便民利民惠民政策。二是政策调整惠民。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加还款方式,在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推出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满足贷款职工对还款方式的个性化选择需求。简化贷款流程,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为贷款申请人节省评估费用。三是区域一体化发展惠民。打通区域壁垒,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与永川、荣昌、江津、铜梁、泸州等五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六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联系对接、信息快速协查、互认互贷、联动治理违规提取、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区域间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10月,内江与重庆住房公积金间信息共享累计156人次,累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157人,金额330.12万元;办理异地购房提取62笔,金额718.19万元;发放异地贷款152笔,金额5429.7万元;开出缴存证明84个。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内自同城化”,推行两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差异受理,助力“住有所居”。截至2021年10月,两市累计发放贷款147户,金额5223.1万元。四是业务跨省通办惠民。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8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避免职工两地“来回跑”,为职工节约了两地往返费用。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在门户网站开设跨省通办专栏,上传服务指南,在各业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办理,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和体验感。同时,开展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三个一百”活动,通过拍摄跨省通办小故事、讲述中心主任通过体验服务补足短板事例、评选跨省通办示范窗口,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向社会群众宣传跨省通办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目前,中心累计受理跨省通办业务3600余人次,办结率100%,好评率达100%。
4.开展财务集中核算。按照符合标准、稳妥推进的原则,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经多方考察调研、多次需求论证、反复沟通衔接,制定《财务集中核算方案》和《实施计划表》,稳步有序开展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实现资金集中核算、统一支付,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提升资金效益,降低运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43.57万元,2020年度收、支总计8387.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043.87万元,下降83.98%。主要由于未使用完资金年末由财政统一清收,故拨款减少。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34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1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4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37万元,占94.5%;项目支出73.81万元,占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3.55万元,2020年度收、支总计8387.3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043.8万元,下降83.98%。主要由于未使用完资金年末由财政统一清收,故拨款减少。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83万元,增长12.19%,主要由于中心有新增人员,人员支出增加,且因为疫情原因去年项目支出未发生,今年开展了部分项目发生了支出,故支出增加。其中项目支出73.81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增加73.81万元,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去年各项目均未开展,今年开展了部分项目发生了支出,故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4.7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6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52.92万元,占3.94%;住房保障支出1221.6万元,占9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4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54.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2万元,上年支出4.32万元,增加2.2万元,增长50.93%,增加原因主要是中心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增大,故“三公”经费增加。
完成预算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6万元,占9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2.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完成预算1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1万元,增长49.30%,主要由于中心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增大,故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较2020年增加2.1万元,增长49.30%,主要由于中心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增大,故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保证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各管理部工作交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增长166.67%,主要由于本年度加强业务交流,接待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开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等调研检查1次,共计9人,支出990元;接待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叉抽查工作1次,共计6人,支出6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办公设备添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证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各管理部工作调研,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安排的职工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代管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三副。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会计核算科、信息技术科、综合服务科、稽核审计科、贷款管理科。另一市两区两县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二)机构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主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三)人员概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编制为52名,在编人员47人,临聘人员30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34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1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0.01万元,占0.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4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7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6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52.92万元,占3.94%;住房保障支出1221.6万元,占91.0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中心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填报了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我中心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为10644.46万元,截至12月底,预算支出完成1342.18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2.61%。支出完成率较低的原因在于受疫情影响,今年信息建设项目开展较少,应急事务专项项目未开展。剩余资金已由财政清收。
我中心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2021年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961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项目均开展较少,绩效目标支出完成率0.77%。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自评质量。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质量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因疫情原因本年度开展较少。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我中心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填报了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因疫情原因,只“信息建设项目”开展了前期少许工作。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填报了“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政策依据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高,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2、项目管理
①. “信息建设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10万元,执行数为7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1%。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将现有业务档案数字化、进行一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口开发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本年因疫情原因导致该项目只开展了前期少许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踪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均衡控制和支付资金。
②. “应急事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通过项目实施,在当前形势下,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本年因疫情原因导致该项目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踪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均衡控制和支付资金。
3、项目绩效
因疫情原因,只“信息建设项目”开展了前期少许工作,项目目标完成不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四、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2021决算公开表
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9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9
第四部分 附件 32
第五部分 附表 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支出决算表 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主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业务管理
抓实缴存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扩面。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向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积极推动企业建制。到大千园广场开展“住房公积金 安居惠民生”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认同度,为缴存扩面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成果展、川渝城乡建设博览会、拍摄跨省通办便民服务小视频等,生动形象地向社会展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成果和便民利民惠民政策。二是加强缴存监督。建立催缴机制,定期清理单位缴存情况,对未按时缴存的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规范账户管理。针对破产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账户清算方案,根据不同职工账户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按照中心《电子稽查白名单管理办法》,在保护好原始数据的基础上,将涉及破产改制企业的相关数据纳入白名单管理,进一步减少疑点数据,提高数据质量。
抓细使用管理。一是优化使用政策。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加还款方式,在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推出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满足贷款职工对还款方式的个性化选择需求。简化贷款流程,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环节,为贷款申请人节省评估费用。二是发挥保障功能。为住房公积金合规提取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切实缓解缴存职工在租房、还贷、购房等住房消费压力。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让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低息红利,减少购房利息支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保障功能。三是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委托贷款审查审批工作规则》,对于事实清楚、情况简单的事项以及因其它情况无法在短期内召开贷审小组会议的,可用会签审批代替会议审批,进一简化楼盘准入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抓牢资金管理。一是切实做好账套核算。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每月及时准确完成住房公积金各项会计业务,认真核对各级账目,月末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存款余额,保证账实相符,资金完整安全。二是科学合理运用资金。动态掌握资金情况,根据归集、贷款、贷款回收、支取等情况,精心测算,及时分析预测资金走向,在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运用结构,力争实现收益最大化。三是开展财务集中核算。按照符合标准、稳妥推进的原则,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经多方考察调研、多次需求论证、反复沟通衔接,制定《财务集中核算方案》和《实施计划表》,稳步有序开展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实现资金集中核算、统一支付,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提升资金效益,降低运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2.突出便民惠民,提升服务质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流程要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办事要件,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取消《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签章程序、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环节、取消收取提取业务要件资料复印件等流程要件,使业务办理更加方便快捷。二是推行业务“网上办”。发挥各类平台功能,实现业务办理由“柜台办”向“网上办”转变,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平台,实现个人信息网上查,缴存证明、贷款还清证明网上打印,提前还款、转移接续网上申请,所有归集业务和正常退休提取业务全程网办。依托“一窗通”平台,为20个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同时办理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实现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窗办结、一日办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推广“最多跑一次”。持续加强签约还贷提取业务的推广宣传力度,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增加签约还贷提取银行卡类别,推动更多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中心已与24038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签约,签约率为72.36%。
打造便民服务。一是推行便捷服务。推行“一次性购房提取、按揭还贷提取”业务在本市行政区域任一业务网点随时随地就近办,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主动联系对接,使威远县管理部成为全省前列、内江市首例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入驻的县级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一站式”完成,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丰富便民举措。设置服务引导台,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引导服务,提高了服务的精确度。优化窗口点位设置,将同类型业务窗口进行整合,推行相关业务“一窗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务。推行柜面业务提前办、延时办,提供提前服务和延时服务1200余人次。推行业务预约办,办事群众通过网上业务大厅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86人次,进一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三是提供便民设施。在业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缴存职工可自行查询打印相关信息资料,缓解柜面压力,提升效率。在前台窗口提供老花镜、纸巾、饮用水、免洗手液、口罩等便民服务物品,设置服务意见建议簿,印制业务服务指南宣传册,更好地满足临柜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的多元需求。
推行惠民服务。一是政策调整惠民。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加还款方式,在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推出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满足贷款职工对还款方式的个性化选择需求。简化贷款流程,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为贷款申请人节省评估费用。二是区域一体化发展惠民。打通区域壁垒,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与永川、荣昌、江津、铜梁、泸州等五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六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联系对接、信息快速协查、互认互贷、联动治理违规提取、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区域间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10月,内江与重庆住房公积金间信息共享累计156人次,累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157人,金额330.12万元;办理异地购房提取62笔,金额718.19万元;发放异地贷款152笔,金额5429.7万元;开出缴存证明84个。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内自同城化”,推行两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差异受理,助力“住有所居”。截至2021年10月,两市累计发放贷款147户,金额5223.1万元。三是业务跨省通办惠民。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8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避免职工两地“来回跑”,为职工节约了两地往返费用。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在门户网站开设跨省通办专栏,上传服务指南,在各业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办理,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和体验感。同时,开展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三个一百”活动,通过拍摄跨省通办小故事、讲述中心主任通过体验服务补足短板事例、评选跨省通办示范窗口,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向社会群众宣传跨省通办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目前,中心累计受理跨省通办业务3600余人次,办结率100%,好评率达100%。
3.突出规范安全,强化监督管理
强化制度监管。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修订《工作推进督导例会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电子稽查白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7个,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良好氛围。
强化稽核监管。一是完善机构设置。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完善内设机构设置,成立稽核审计科,完善内审稽核职能,确保内部监管有力执行。二是开展内部稽查。针对业务流程和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常态化开展稽核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开展专项稽查,以一次性购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17种提取类型为重点,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专项稽查,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业务监管、控制运行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同时,结合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开展稽核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电子稽查。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对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实现全面、动态监管,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电子稽查工作,对疑点数据进行排查、分析、整改,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避免产生增量数据,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电子稽查白名单管理办法》,按要求按程序将相关数据纳入白名单管理,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强化贷款监管。严控“贷前、贷中、贷后”关键节点,“贷前”防控重期房楼盘风险,严格项目审查,把好楼盘准入关,及时收押抵押权证。“贷中”防控重流程监管,强化已合作签约楼盘项目跟踪管控,与住建、房管部门建立楼盘项目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合作项目“烂尾”等风险。“贷后”防控重逾期贷款风险,抓好逾期贷款的催收清理工作,安排专人进行逾期催收,落实贷款本息归还“月月清”。截至2021年10月,我市贷款逾期率低至0.07‰。
接受外部监督。接受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账套及经费账套的全面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流程设置,提高了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中心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4.突出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项目建设。2021年是中心信息化建设年,中心计划稳步有序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及信息系统安全项目和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建设,确保核心业务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保障信息安全。积极推进电子印章系统建设,构建电子证明环境,赋予数据电文合法性,使缴存职工网上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合法便捷。有序推进自助服务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心信息系统自助服务能力,减轻临柜办理工作压力,提供便捷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稳步推进全国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及川渝无纸化接口开发项目建设,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提升线上服务能力,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强化网络安全建设。一是进行安全加固。按照相关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了部分安全加固,通过账号连续递增设置、弱口令、强制认证手段、防暴力破解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二是以演习检验安全。参加2021内江市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及川渝网络攻防演练,通过演习,未发现中心信息系统明显的安全漏洞,进一步检验了中心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强化了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了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助力服务高效便捷。不断拓展信息化手段的广度和深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一是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按要求开展了“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完成了统一组织机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办理事项名称、统一电子签章、统一四川政务服务网事项跳转办理页面、政务服务事项节日四川政务服务网受理办理以及评价、天府通办应用接入、专线网络切换等8个服务事项,为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奠定了基础,助力住房公积金服务高效便捷。二是接入 “一窗通”平台。通过调用省市场监管局“一窗通”平台接口,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纳入“一窗通”平台,实现了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可同时申报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接入公积金小程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缴存职工可通过小程序查询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在线申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5.突出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规矩,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史”书籍等内容,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推出10余项便民服务新举措,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祭扫烈士陵园 缅怀革命先烈”“守初心 明底线 筑防线”“汲取红色力量 传递红色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严格做好2名党员发展工作,建强战斗堡垒。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绷紧法纪之“弦”。三是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通过全覆盖谈心谈话,提醒和督促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自律、防微杜渐。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认真查找存在于业务流程、操作过程中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风险的发生。
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增设信息技术科、稽核管理科、综合服务科3个科室,完善相应职能职责。根据工作需求和实际,调整了编制、岗位结构比例,为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相关要求及程序完成了中层干部的提任和职工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二是提升队伍素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范管理培训、全省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培训,聘请专业老师开展服务礼仪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到德阳市、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开展业务交流,借鉴相关工作经验,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积极争先创优。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热情,积极挖掘先进典型,中心党总支获得了“内江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市本级服务窗口被评为四川“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多次被市政务服务局评为“作风效能优流动红旗”窗口,祝朝萍等6名同志被评为四川“最美公积金人”,胡丽娟等多名职工被市政务服务局评为“政务服务明星”,这些先进典型为干部职工树立了学习效仿标杆,形成了向优秀看齐、向先进靠拢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丰富活动。积极开展徒步、登顶、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富有意义的工会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内江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大型歌咏会,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在志愿服务活动走在前列,组织41人次到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15人次参加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中心特色亮点工作: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流程要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办事要件,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取消《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签章程序、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环节、取消收取提取业务要件资料复印件等流程要件,使业务办理更加方便快捷。二是推行业务“网上办”。发挥各类平台功能,实现业务办理由“柜台办”向“网上办”转变,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平台,实现个人信息网上查,缴存证明、贷款还清证明网上打印,提前还款、转移接续网上申请,所有归集业务和正常退休提取业务全程网办。依托“一窗通”平台,为20个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同时办理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实现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窗办结、一日办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推广“最多跑一次”。持续加强签约还贷提取业务的推广宣传力度,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增加签约还贷提取银行卡类别,推动更多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中心已与24038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签约,签约率为72.36%。
2.打造便民服务。一是推行便捷服务。推行“一次性购房提取、按揭还贷提取”业务在本市行政区域任一业务网点随时随地就近办,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主动联系对接,使威远县管理部成为全省前列、内江市首例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入驻的县级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一站式”完成,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丰富便民举措。设置服务引导台,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引导服务,提高了服务的精确度。优化窗口点位设置,将同类型业务窗口进行整合,推行相关业务“一窗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务。推行柜面业务提前办、延时办,提供提前服务和延时服务1200余人次。推行业务预约办,办事群众通过网上业务大厅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86人次,进一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三是提供便民设施。在业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缴存职工可自行查询打印相关信息资料,缓解柜面压力,提升效率。在前台窗口提供老花镜、纸巾、饮用水、免洗手液、口罩等便民服务物品,设置服务意见建议簿,印制业务服务指南宣传册,更好地满足临柜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的多元需求。
3.推行惠民服务。一是制度宣传惠民。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向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积极推动企业建制。到大千园广场开展“住房公积金 安居惠民生”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认同度,为缴存扩面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成果展、川渝城乡建设博览会、拍摄跨省通办便民服务小视频等,生动形象地向社会展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成果和便民利民惠民政策。二是政策调整惠民。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加还款方式,在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推出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满足贷款职工对还款方式的个性化选择需求。简化贷款流程,取消再交易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为贷款申请人节省评估费用。三是区域一体化发展惠民。打通区域壁垒,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与永川、荣昌、江津、铜梁、泸州等五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六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联系对接、信息快速协查、互认互贷、联动治理违规提取、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区域间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10月,内江与重庆住房公积金间信息共享累计156人次,累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157人,金额330.12万元;办理异地购房提取62笔,金额718.19万元;发放异地贷款152笔,金额5429.7万元;开出缴存证明84个。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内自同城化”,推行两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差异受理,助力“住有所居”。截至2021年10月,两市累计发放贷款147户,金额5223.1万元。四是业务跨省通办惠民。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8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避免职工两地“来回跑”,为职工节约了两地往返费用。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在门户网站开设跨省通办专栏,上传服务指南,在各业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办理,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和体验感。同时,开展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三个一百”活动,通过拍摄跨省通办小故事、讲述中心主任通过体验服务补足短板事例、评选跨省通办示范窗口,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向社会群众宣传跨省通办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目前,中心累计受理跨省通办业务3600余人次,办结率100%,好评率达100%。
4.开展财务集中核算。按照符合标准、稳妥推进的原则,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经多方考察调研、多次需求论证、反复沟通衔接,制定《财务集中核算方案》和《实施计划表》,稳步有序开展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实现资金集中核算、统一支付,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提升资金效益,降低运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二、机构设置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代管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三副。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会计核算科、信息技术科、综合服务科、稽核审计科、贷款管理科。另一市两区两县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43.57万元,2020年度收、支总计8387.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043.87万元,下降83.98%。主要由于未使用完资金年末由财政统一清收,故拨款减少。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34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1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4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37万元,占94.5%;项目支出73.81万元,占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3.55万元,2020年度收、支总计8387.3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043.8万元,下降83.98%。主要由于未使用完资金年末由财政统一清收,故拨款减少。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83万元,增长12.19%,主要由于中心有新增人员,人员支出增加,且因为疫情原因去年项目支出未发生,今年开展了部分项目发生了支出,故支出增加。其中项目支出73.81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增加73.81万元,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去年各项目均未开展,今年开展了部分项目发生了支出,故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4.7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6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52.92万元,占3.94%;住房保障支出1221.6万元,占9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4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54.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2万元,上年支出4.32万元,增加2.2万元,增长50.93%,增加原因主要是中心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增大,故“三公”经费增加。
完成预算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6万元,占9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2.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完成预算1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1万元,增长49.30%,主要由于中心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增大,故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较2020年增加2.1万元,增长49.30%,主要由于中心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增大,故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保证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各管理部工作交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增长166.67%,主要由于本年度加强业务交流,接待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开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等调研检查1次,共计9人,支出990元;接待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叉抽查工作1次,共计6人,支出6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办公设备添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证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各管理部工作调研,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安排的职工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代管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三副。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会计核算科、信息技术科、综合服务科、稽核审计科、贷款管理科。另一市两区两县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二)机构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主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三)人员概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编制为52名,在编人员47人,临聘人员30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34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1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0.01万元,占0.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4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7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6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52.92万元,占3.94%;住房保障支出1221.6万元,占91.0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中心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填报了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我中心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为10644.46万元,截至12月底,预算支出完成1342.18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2.61%。支出完成率较低的原因在于受疫情影响,今年信息建设项目开展较少,应急事务专项项目未开展。剩余资金已由财政清收。
我中心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2021年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961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项目均开展较少,绩效目标支出完成率0.77%。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自评质量。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质量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因疫情原因本年度开展较少。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我中心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填报了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因疫情原因,只“信息建设项目”开展了前期少许工作。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填报了“信息建设项目”“应急事务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政策依据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高,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2、项目管理
①. “信息建设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10万元,执行数为7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1%。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将现有业务档案数字化、进行一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口开发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本年因疫情原因导致该项目只开展了前期少许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踪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均衡控制和支付资金。
②. “应急事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通过项目实施,在当前形势下,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本年因疫情原因导致该项目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踪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均衡控制和支付资金。
3、项目绩效
因疫情原因,只“信息建设项目”开展了前期少许工作,项目目标完成不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四、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内江市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610 | 执行数: | 73.81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10 | 其中: 财政拨款 |
73.81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档案数字化 2.省政务一体化程序接口开发 3.市共享平台程序接口开发 4.2020年“12329”短信服务费 5.信息安全建设 6.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用 7.信息系统维护费用 8.信息系统功能扩展 9.与合作单位数据直连接口开发 10.自助服务系统建设 11.信息系统建设尾款 |
2.省政务一体化程序接口开发 3.市共享平台程序接口开发 4.2020年“12329”短信服务费 5.信息安全建设 8.信息系统功能扩展 11.信息系统建设尾款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接口开发,完成市共享平台查询接口开发。 | 是/否 | 是 | |||
指标1:为将现有业务档案数字化,建设一个档案数字化系统。 | 是/否 | 否 | |||||
指标2:进行一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在测评结果中至少取得“中”的评价。 | 是/否 | 否 | |||||
质量指标 | 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结果中至少取得“中”的评价。 | 是/否 | 否 | ||||
维持信息系统持续高效稳定运行 | 是/否 | 是 | |||||
为公积金业务经办提供良好的系统性能,保持随时可用 | 是/否 | 是 | |||||
时效指标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
按实施进度支付 | 是/否 | 是 | |||||
全年常态化管护 | 是/否 | 是 | |||||
成本指标 | 既定建设任务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小于100% | <100% | 12%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网络安全的提升及与第三方系统的对接,极大地优化了业务流程,精简了业务要件,减少了管理成本。 | 是/否 | 是 | |||
安全高效的线上业务办理,降低了群众办事的经济开销,缩短了办事时间,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 | 是/否 | 是 | |||||
对资金监管,业务合规性审查提供信息化支撑,降低资金风险,创造更多的增值收益,同时有效地防护网络安全风险,防止数据丢失、数据泄密、数据篡改的风险,间接地为财政创造增值收益。 | 是/否 | 是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数字化、精细化、规范化 | 是/否 | 是 | ||||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减少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 | 是/否 | 是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实现数字化业务经办和数据存储,节约纸张开销,保护了生态环境 | 是/否 | 是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持续改进服务,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业务办理要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的作用 | 是/否 | 是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好差评”满意度 | ≥90% | 98% |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内江市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9000 | 执行数: | 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及时提供公租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和应急专项资金 | 无突发事件,目标未完成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应急资金支付1000万元 | 是/否 | 否 | ||
质量指标 | 第一时间完成应急事件的资金支付 | 是/否 | 否 | |||
时效指标 | 按应急事项发生时间及时准确完成资金支付 | 是/否 | 否 | |||
成本指标 | 按要求完成,节约高效 | <100% | 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公租房、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 是/否 | 否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防范各类风险 | 是/否 | 否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各应急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 是/否 | 否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部门满意度 | ≥90% | 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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