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2-02-17 12:28: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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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住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持续在强化业务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归集管理,把握缴存扩面的弱点难点不放松,主动作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将社区干部全面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制工作,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企业覆盖。二是加强使用管理,规范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工作,切实缓解缴存职工在住房消费方面的资金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保障功能。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务集中核算方案》和《实施计划表》,全面完成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精简银行账户,建立完善与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向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
2、持续在强化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一是优化服务举措,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精简办事要件,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加强签约还贷提取业务的推广力度,努力提高签约率,让更多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优化服务方式,为特殊人群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预约上门服务。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利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等载体,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使职工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三是深化区域间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川渝合作,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川渝一体化进程,做好住房公积金“川渝通办”工作。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内自同城化”,提高区域间住房公积金合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3、持续在强化风险防控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制度约束,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业务操作,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审查,针对贷款、提取等业务,严格执行前台受理初审、后台重点复核的审批机制,规范业务审批流程,加强业务审查。强化审查能力,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增强假资料的甄别能力,提高业务技能,防止骗提骗贷行为发生,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三是加强业务监督,加强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管理,对业务流程和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常态化开展内部稽查,不断提升稽核管理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动态全面的监管,促进业务规范化运行。主动接受年度审计,规范工作行为,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三副。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贷款科、会计核算科、稽核审计科、综合服务科、信息技术科。另一市两县两区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9421.9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942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1.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94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59万元,占11.3%;项目支出8361.4万元,占8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21.99万元,较2021年减少1222.47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1.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11.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21.99万元,较2021年减少1222.47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421.99万元,占100%。其中教育支出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9311.69万元,占9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9242.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网络建设及应急事务专项用款,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4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用于 2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我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9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文件柜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中心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我中心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421.99 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安排的职工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表6-1.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住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持续在强化业务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归集管理,把握缴存扩面的弱点难点不放松,主动作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将社区干部全面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制工作,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企业覆盖。二是加强使用管理,规范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工作,切实缓解缴存职工在住房消费方面的资金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保障功能。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务集中核算方案》和《实施计划表》,全面完成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精简银行账户,建立完善与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向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
2、持续在强化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一是优化服务举措,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要件,精简办事要件,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加强签约还贷提取业务的推广力度,努力提高签约率,让更多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优化服务方式,为特殊人群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预约上门服务。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利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等载体,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使职工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三是深化区域间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川渝合作,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川渝一体化进程,做好住房公积金“川渝通办”工作。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内自同城化”,提高区域间住房公积金合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3、持续在强化风险防控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制度约束,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业务操作,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审查,针对贷款、提取等业务,严格执行前台受理初审、后台重点复核的审批机制,规范业务审批流程,加强业务审查。强化审查能力,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增强假资料的甄别能力,提高业务技能,防止骗提骗贷行为发生,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三是加强业务监督,加强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管理,对业务流程和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常态化开展内部稽查,不断提升稽核管理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动态全面的监管,促进业务规范化运行。主动接受年度审计,规范工作行为,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三副。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贷款科、会计核算科、稽核审计科、综合服务科、信息技术科。另一市两县两区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9421.9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942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1.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94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59万元,占11.3%;项目支出8361.4万元,占8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21.99万元,较2021年减少1222.47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1.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11.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21.99万元,较2021年减少1222.47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421.99万元,占100%。其中教育支出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9311.69万元,占9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9242.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网络建设及应急事务专项用款,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4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用于 2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我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9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文件柜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中心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我中心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421.99 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安排的职工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表6-1.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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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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