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金函〔2020〕86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已实现以下“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异地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异地办理;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办理。
办理上述业务的缴存职工不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我中心线上线下受理上述业务。具体办理资料、流程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服务指南》。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