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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跨省通办”相关服务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2-04-26 1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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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金函〔2020〕86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已实现以下“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异地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异地办理;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办理。

  办理上述业务的缴存职工不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我中心线上线下受理上述业务。具体办理资料、流程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服务指南》。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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