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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签约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指南

日期:2022-04-26 15: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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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2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38891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3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事者到办事大厅现场次数

1

 

服务内容

川渝签约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校验)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13:00-17:00

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隆昌管理部: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建设局2楼(电话:0832-3954950)

威远管理部: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时代天街1幢附202号(电话:0832-8233959)

 

办理时限

受托银行报送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

 

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新建住房贷款

再交易住房贷款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
2.户口簿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未婚或未再婚声明)
4.购房合同正本、附件或补充协议
5.首付款收据
6.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7.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劳资、人事、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8.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期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半年以上缴存明细;
9.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买方提供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
2.户口簿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未婚或未再婚声明)
4.购房合同正本、附件或补充协议
5.首付款收据
6.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7.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劳资、人事、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8.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期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半年以上缴存明细
9.拟购住房估价报告
10.委托划款授权书
11.委托扣款(划款)储蓄卡或储蓄存折
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卖方提供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
2.原产权证
3.收款账户,即卖房人储蓄卡或储蓄存折

 

办理流程

1、 贷款申请人将材料递交开发商或公积金中心

2、 开发商收集贷款申请资料并扫描上传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线审批系统

3、 借款人到中心面签

4、 复审岗对初审通过的资料复审

5、 审批岗对复审岗提交贷款资料进行审批

6、 审批通过后通知受托银行进行放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7、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8、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金函〔2020〕864号)

 

其他

川渝签约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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