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住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深化。采取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2.持续加强归集管理,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深入推进归集扩面,重点将单位临聘职工、公益性岗位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作用。2020年,计划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9亿元。规范归集业务管理,根据近年来出现的如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合并等新问题、新现象,对照检查当前业务,查找原因和差距,提出整改意见,逐步规范归集业务。
3.持续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依托电子稽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监管,不断提升稽核管理的广度、深度。规范楼盘准入,强化贷后管理,有效控制贷款逾期率,做好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力争将逾期率控制在0.015‰左右。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将贷款流动资金逐渐回归到合理可控范围内。2020年,个贷率控制在95%以内。
4.持续加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优化县(市)管理部服务环境,做好资中县、威远县管理部办公楼的搬迁工作,积极提供更加舒适的服务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5.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业务全程网办,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效率,注重对未开展或不熟悉网上业务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网上业务办理数量,力争达到80%。简化办事程序,在相关职能部门数据互连互通后,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程网上办。着力推动实现川南四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协调共同做好贷款政策的调整,实现四市已缴存公积金职工享受购房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政策。按照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探索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二副一总稽核。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资金运作科、会计核算科。另一市两区两县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8129.7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812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29.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81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78万元,占11.9%;项目支出7159.97万元,占8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29.7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29.7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18.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9.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41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1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24.69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8018.74万元,占98.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5.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9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0.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9.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8018.74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网络建设用款;隆昌市管理部2020年新增资产计划用款;财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项目用款;中心办公用房办证相关税费用款;信息系统扩展及安全服务用款;市中区、东兴区管理部服务业务用房购置款;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和其他兄弟单位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中心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C}(一) {C}机关运行经费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碎纸机2台、执法记录仪1台、文件柜8个、打印机1台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所有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59.9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安排的职工培训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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