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7-03-08 21:14: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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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住房公积金的改革之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省监管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市财政局的正确决策下,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部署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做好了经济新常态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改善民生的社会效益,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在去库存工作、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8.52亿元,完成市目标任务的181.57%,我市缴存额创历史新高;新增开户单位34个,新增开户人数8342人;截止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90.89亿元,归集余额为51.89亿元。全年为3.6万多名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8.34亿元,占当年新增归集额的45%;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68.27%,个贷率达到89.86%,中心连续十一年保持贷款零逾期,有力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业务收入1.6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334%,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二、中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缴存覆盖面。2016年在经济增速趋缓的新常态下,为保持归集工作的稳步增长,中心多措并举抓宣传:一是创新宣传手段。中心借助参加全省新型城镇化“住民安居”成果展示和“阳光政务”栏目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服务窗口等宣传平台,多方位、深层次地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使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制度优越性家喻户晓,为归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找准突破口。中心开展政策进企业活动,了解职工建制需求,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动员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提高企业建制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新建制企业10个。三是扩大缴存范围。结合我市《关于大力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内委发〔2016〕7号)文件要求,中心加大了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对住房公积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使用率得到明显提高,大力支持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12月,全市已有6569名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3822.99万元
(二)加大催缴力度,提高资金归集率。一是抓好缴存基数调整。中心为与财政部门年度预、决算同步,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时间自1月1日起实施,缴存基数依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对最低缴存基数和最高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同时,在单位申报缴存基数时,进行了认真审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大幅增加了归集额。二是清欠工作取得成效。今年在中心与各县(区)财政局多次协调下,对清理出历年来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部分进行一次性解决,在各单位的协助清理下,追缴市中区和经开区财政历史拖欠匹配住房公积金共计882.26万元,即推进了住房公积金清欠工作又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稳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更好地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中心继续落实惠民政策,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坚持做到“应提尽提”。中心在开展购房支取、租房支取、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支取以及大病支取等业务时,放宽了支取条件,减少了提取要件,简化了办理程序,保证了给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随到随支,截止12月,在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8.55%,大力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二是调政策支持去库存。今年,建设部连续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介绍全国各地在去库存方面的先进经验,中心积极响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配合国家政策,积极支持农民工购房贷款,并对外地打工回乡购房的农民工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积极支持了农民工购房贷款,截止12月,中心已为770名农民工发放住房贷款1.67亿元;支持全市缴存人员购建房88.61万平方米,市场占有率达30%,住房贡献率达100%。
(四)防控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中心始终注重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避资金风险。一是加大骗提骗贷打击力度。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今年中心报经市管委会同意,以市管委会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严肃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内市公积金管发[2016]1号),加大了惩戒力度防范风险,并通过网站、媒体进行宣传。对发现有骗提、骗贷单位和职工将其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坚决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年中心查处利用虚假材料骗贷行为2起,查处骗提行为11起,追回骗提金额2万余元。二是完善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贷款风险防控,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原则,建立贷款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加强贷后催收,保证资金安全,全力杜绝风险产生。三是强化内、外审计稽核。对内坚持做好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各科室和管理部的日常监督和内部稽核工作,不定期进行内部稽核检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当场提出限时整改;对外每年主动请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进行就地审计,进一步规范中心内部管理,审计结果均达到了费用合规、使用合理,资金安全真实有效。
(五)优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6年,中心坚持以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1、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龙头,也是做好中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自省厅要求完成贯标工作和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以来,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在得到省厅、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新建机房、相关软硬件采购和搬迁工作,在通过综合测试接入住建部结算平台系统后,今年7月底,中心新系统顺利上线。系统上线后,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实时到账”——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中心审批确认后,直接将相应款项实时划转到本人银行卡账户里,无须再回单位办理支取,即时到账,简单快捷,方便了缴存职工。中心开通了网上大厅、自助终端和手机APP,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的新突破。现12329热线、12329短信和门户网站正在部署实施中,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也正在申请中,我市即将实现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调整基数、业务办理预约等常规业务,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也为中心能顺利通过贯标工作和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改善服务环境,树立中心新形象。中心原办公地点是租用工商银行的办公用房,对工作的开展和服务条件的改善均受制于租借房屋产权单位,为尽快解决此问题,中心按照《关于做好启动新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函[2014]76号)文件要求,报经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同意,在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划分约3500㎡区域用作我中心办公用房,其中,约2000㎡为“一条龙”的前台服务大厅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另约1563㎡为中心自购区域。今年新办公用房房装修完善后,7月全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和新系统上线暂停业务期间,统筹安排,大家通力合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安全的搬迁入驻新办公场地,彻底结束了我中心租赁办公场地的现状,也为树立中心新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规范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中心搬迁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后,重新整合科学规范了服务大厅。新服务大厅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综合配套。大厅设有归集、贷款、提取等“一条龙”服务窗口,配备现代化的住房公积金自助终端机、扫描仪、电子叫号机等设备;大厅内还设立了休息区、饮水机,让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均能享受真正的“一站式”人性化服务。中心为提升质量和效率,全体职工统一着工作服,实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统一规范了服务行为,重新编写制定了《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从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让群众更加系统全面地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使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公开、透明;同时,在窗口工作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充实窗口工作人员队伍,落实窗口人员AB岗制度,对服务性硬件设备进行更新,统一配备新的电脑和打印机,使办事速度更快、工作质量更好、服务水平更高,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满意的服务。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中心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中心全面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厅监管处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我中心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确保了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团队。
2、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中心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教育相关书籍,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和“两学一做”讲廉政党课,进一步加强了日常教育和制度建设,实现关口前移,筑牢思想防线,加大了防治腐败的力度。中心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3、中心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党组〔2016〕10号)文件精神,中心召开了学习动员部署大会,根据研究和讨论,拟定和印发了《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学习,落实文件精神,确保了“两学一做”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以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学习措施,巩固学习成效,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集中学习、领导带头学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六中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和先进事迹,开展了专题讨论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全中心干部职工勇于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决心,牢固树立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服务意识,提升了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继续深化 “走基层” 活动,中心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结对,对贫困户进行面对面入户调查,了解贫困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情况和致贫原因,做好了贫困户识别工作,并努力解决贫困对象早日脱贫致富,开展了“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年底为贫困户送去了过冬的棉被和棉大衣等物品,确保贫困户能温暖过冬。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力配合好中心选派的“第一书记” 驻村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对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确保了“第一书记”工作顺利开展。
5、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中心现有正式党员26人,预备党员1人,退休党员1人。预备党员将严格按照转正工作程序,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手续。 2016年,中心共上缴党费11796元,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向全中心进行公示。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解决民生为主线,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统筹推进,努力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狠抓归集扩面,保障职工利益。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使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制度优越性家喻户晓;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跟踪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稳步推进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建制工作,力争让更多住房困难的弱势群体早日踏入住房公积金惠民“门槛”,切实做好已建制人员“控高提低”工作,逐步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二)稳妥推进个人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做好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为职工购房服好务;二是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加强研判,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建设、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中心将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部监控,在以“安全管理、依法合规、杜绝风险”作为稽核审计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稽核审计制度化、检查程序化、责任明晰化,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利用各种方式核实提取要件的真伪;进一步优化会计工作管理系统,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便捷、准确。
(四)完善信息化建设,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继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借助系统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加强非现场服务,让职工少跑路,少填表,少带资料,快办事,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更好为群众服务,为单位缴存公积金提供方便。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重新梳理相关防控制度,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确保每个制度都覆盖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并将推进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防止权力滥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六)进一步完善管理部办公用房。对各管理部进行考察,结合管理部实际需要选择办公用房,经中心研究讨论后,制定方案上报市财政局,争取在2017年解决各管理部办公用房问题,彻底结束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寄驻办公的现状。
一、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8.52亿元,完成市目标任务的181.57%,我市缴存额创历史新高;新增开户单位34个,新增开户人数8342人;截止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90.89亿元,归集余额为51.89亿元。全年为3.6万多名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8.34亿元,占当年新增归集额的45%;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68.27%,个贷率达到89.86%,中心连续十一年保持贷款零逾期,有力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业务收入1.6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334%,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二、中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缴存覆盖面。2016年在经济增速趋缓的新常态下,为保持归集工作的稳步增长,中心多措并举抓宣传:一是创新宣传手段。中心借助参加全省新型城镇化“住民安居”成果展示和“阳光政务”栏目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服务窗口等宣传平台,多方位、深层次地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使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制度优越性家喻户晓,为归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找准突破口。中心开展政策进企业活动,了解职工建制需求,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动员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提高企业建制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新建制企业10个。三是扩大缴存范围。结合我市《关于大力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内委发〔2016〕7号)文件要求,中心加大了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对住房公积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使用率得到明显提高,大力支持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12月,全市已有6569名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3822.99万元
(二)加大催缴力度,提高资金归集率。一是抓好缴存基数调整。中心为与财政部门年度预、决算同步,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时间自1月1日起实施,缴存基数依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对最低缴存基数和最高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同时,在单位申报缴存基数时,进行了认真审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大幅增加了归集额。二是清欠工作取得成效。今年在中心与各县(区)财政局多次协调下,对清理出历年来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部分进行一次性解决,在各单位的协助清理下,追缴市中区和经开区财政历史拖欠匹配住房公积金共计882.26万元,即推进了住房公积金清欠工作又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稳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更好地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中心继续落实惠民政策,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坚持做到“应提尽提”。中心在开展购房支取、租房支取、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支取以及大病支取等业务时,放宽了支取条件,减少了提取要件,简化了办理程序,保证了给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随到随支,截止12月,在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8.55%,大力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二是调政策支持去库存。今年,建设部连续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介绍全国各地在去库存方面的先进经验,中心积极响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配合国家政策,积极支持农民工购房贷款,并对外地打工回乡购房的农民工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积极支持了农民工购房贷款,截止12月,中心已为770名农民工发放住房贷款1.67亿元;支持全市缴存人员购建房88.61万平方米,市场占有率达30%,住房贡献率达100%。
(四)防控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中心始终注重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避资金风险。一是加大骗提骗贷打击力度。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今年中心报经市管委会同意,以市管委会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严肃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内市公积金管发[2016]1号),加大了惩戒力度防范风险,并通过网站、媒体进行宣传。对发现有骗提、骗贷单位和职工将其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坚决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年中心查处利用虚假材料骗贷行为2起,查处骗提行为11起,追回骗提金额2万余元。二是完善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贷款风险防控,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原则,建立贷款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加强贷后催收,保证资金安全,全力杜绝风险产生。三是强化内、外审计稽核。对内坚持做好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各科室和管理部的日常监督和内部稽核工作,不定期进行内部稽核检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当场提出限时整改;对外每年主动请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进行就地审计,进一步规范中心内部管理,审计结果均达到了费用合规、使用合理,资金安全真实有效。
(五)优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6年,中心坚持以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1、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龙头,也是做好中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自省厅要求完成贯标工作和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以来,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在得到省厅、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新建机房、相关软硬件采购和搬迁工作,在通过综合测试接入住建部结算平台系统后,今年7月底,中心新系统顺利上线。系统上线后,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实时到账”——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中心审批确认后,直接将相应款项实时划转到本人银行卡账户里,无须再回单位办理支取,即时到账,简单快捷,方便了缴存职工。中心开通了网上大厅、自助终端和手机APP,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的新突破。现12329热线、12329短信和门户网站正在部署实施中,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也正在申请中,我市即将实现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调整基数、业务办理预约等常规业务,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也为中心能顺利通过贯标工作和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改善服务环境,树立中心新形象。中心原办公地点是租用工商银行的办公用房,对工作的开展和服务条件的改善均受制于租借房屋产权单位,为尽快解决此问题,中心按照《关于做好启动新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函[2014]76号)文件要求,报经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同意,在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划分约3500㎡区域用作我中心办公用房,其中,约2000㎡为“一条龙”的前台服务大厅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另约1563㎡为中心自购区域。今年新办公用房房装修完善后,7月全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和新系统上线暂停业务期间,统筹安排,大家通力合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安全的搬迁入驻新办公场地,彻底结束了我中心租赁办公场地的现状,也为树立中心新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规范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中心搬迁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后,重新整合科学规范了服务大厅。新服务大厅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综合配套。大厅设有归集、贷款、提取等“一条龙”服务窗口,配备现代化的住房公积金自助终端机、扫描仪、电子叫号机等设备;大厅内还设立了休息区、饮水机,让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均能享受真正的“一站式”人性化服务。中心为提升质量和效率,全体职工统一着工作服,实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统一规范了服务行为,重新编写制定了《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从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让群众更加系统全面地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使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公开、透明;同时,在窗口工作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充实窗口工作人员队伍,落实窗口人员AB岗制度,对服务性硬件设备进行更新,统一配备新的电脑和打印机,使办事速度更快、工作质量更好、服务水平更高,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满意的服务。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中心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中心全面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厅监管处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我中心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确保了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团队。
2、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中心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教育相关书籍,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和“两学一做”讲廉政党课,进一步加强了日常教育和制度建设,实现关口前移,筑牢思想防线,加大了防治腐败的力度。中心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3、中心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党组〔2016〕10号)文件精神,中心召开了学习动员部署大会,根据研究和讨论,拟定和印发了《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学习,落实文件精神,确保了“两学一做”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以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学习措施,巩固学习成效,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集中学习、领导带头学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六中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和先进事迹,开展了专题讨论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全中心干部职工勇于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决心,牢固树立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服务意识,提升了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继续深化 “走基层” 活动,中心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结对,对贫困户进行面对面入户调查,了解贫困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情况和致贫原因,做好了贫困户识别工作,并努力解决贫困对象早日脱贫致富,开展了“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年底为贫困户送去了过冬的棉被和棉大衣等物品,确保贫困户能温暖过冬。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力配合好中心选派的“第一书记” 驻村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对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确保了“第一书记”工作顺利开展。
5、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中心现有正式党员26人,预备党员1人,退休党员1人。预备党员将严格按照转正工作程序,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手续。 2016年,中心共上缴党费11796元,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向全中心进行公示。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解决民生为主线,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统筹推进,努力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狠抓归集扩面,保障职工利益。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使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制度优越性家喻户晓;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跟踪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稳步推进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建制工作,力争让更多住房困难的弱势群体早日踏入住房公积金惠民“门槛”,切实做好已建制人员“控高提低”工作,逐步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二)稳妥推进个人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做好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为职工购房服好务;二是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加强研判,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建设、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中心将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部监控,在以“安全管理、依法合规、杜绝风险”作为稽核审计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稽核审计制度化、检查程序化、责任明晰化,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利用各种方式核实提取要件的真伪;进一步优化会计工作管理系统,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便捷、准确。
(四)完善信息化建设,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继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借助系统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加强非现场服务,让职工少跑路,少填表,少带资料,快办事,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更好为群众服务,为单位缴存公积金提供方便。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重新梳理相关防控制度,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确保每个制度都覆盖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并将推进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防止权力滥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六)进一步完善管理部办公用房。对各管理部进行考察,结合管理部实际需要选择办公用房,经中心研究讨论后,制定方案上报市财政局,争取在2017年解决各管理部办公用房问题,彻底结束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寄驻办公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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