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03-18 13:26: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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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主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二副一总稽核。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资金运作科、会计核算科。另两区三县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
(三)2016年重点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归集扩面。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采取多种方式,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全体员工(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全市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宣传、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开展,建立一套可以长期实行的工作程序,对一些长期欠缴的单位,行使必要的约束手段,进一步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2.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支取办法。中心在严格支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和上门服务等,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办理行为,从便民的角度出发,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优化业务流程上下功夫,尽可能简化手续、缩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稳步推进个贷,防范贷后风险。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工作宣传,加快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在保证资金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创新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贷款管理,强化贷款风险管理,注重贷前、贷中、贷后检查,保持贷款逾期率低位运行。
4.加强内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中心要继续将资金监管作为重点,进一步梳理办理环节,以排查风险廉政控制点为切入点,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资金监管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5.做好整体搬迁,入驻新政务中心。今年,中心将全部整体搬迁入驻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住新政务服务中心后,我市住房公积金将继续把提升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展示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形象。
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要严格执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采集系统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共接口标准》,完善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不断拓展中心网站功能,强化中心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二、部门概况及固定资产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编制为52名,在编人员49人,临聘人员24人,退休人员13人。
2016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571.83万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862.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62.6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62.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5.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22万元,项目支出5455.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4.83万元。主要用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购置经费、归还国债借款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5.62万元。主要用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2.12万元。主要用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2016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县区管理部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中心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41.93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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